2019年东莞专利申请积分入学标准加几分呢?现在给大家解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专利积分入学的相关资讯!
2019年东莞专利申请积分入学满足以下任意一项,30分:
(1)近5年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
(2)近5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前三完成人;
(3)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外观设计专利设计人。
近5年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20分
在上述政策中,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获得积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利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发明人可得30分;另一种是专利没有获得过专利奖的,发明人可得20分。
关于东莞专利申请入学积分是否可以累加?(指含两项同类型专利或者两项不同类型专利)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17]36号)第六条第(六)款第4点规定,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外观设计专利设计人,可加30分;近5年获使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可加20分;以上加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多项不累计。因此,加分的前提是您必须是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外观设计专利设计人,并且该专利已获得授权。如果该专利同时获得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可以加30分;如果该专利没有获奖的,则只有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加20分,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
关于购买的专利在东莞专利申请积分入学政策中能够加分吗?(指通过专利变更的方式获得的专利)
首次登记在案的发明人名字为“甲”,与专利证书的发明人名字“乙”不一致。因此,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乙是通过专利变更程序而获得专利权人资格的发明人,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17〕36号)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专利权人可以获得加分,通过专利变更程序而获得专利权人资格的发明人不给予加分”,因此,乙作为通过专利变更程序而获得专利权人资格的发明人,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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